发布日期:2024-05-20 11:33:12 大 中 小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北易车业有限公司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4〕工矿00144号 | 
| 处罚时间 | 2024年5月17日 | 
| 违法事实 | 2024年5月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北易车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焊工吴德军在未取得特种作业相应资格(焊工证)的情况下从事电焊作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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