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08 09:39:58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昌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4〕危化13号 |
处罚时间 |
2024年9月14日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23日接群众举报,江津双福街道九江大道川港物流7幢1层7-7、7-8档口涉嫌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经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广昌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场所内。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人民币5.45万元(伍万肆仟伍佰元)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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