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5 14:57:41 大 中 小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沙坪坝区鹏辉机械加工厂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4〕工矿00190号 | 
| 处罚时间 | 2024年7月22日 | 
| 违法事实 | 2024年6月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沙坪坝区鹏辉机械加工厂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电焊工沈金波在未取得电焊工操作证的情况下从事电焊作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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