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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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骏朗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6 14:20:4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新骏朗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4〕工矿00181号

处罚时间

2024年6月27日

违法事实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处罚依据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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