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06 14:20:42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新骏朗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4〕工矿00181号 |
处罚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
违法事实 |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
处罚依据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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