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8 17:13:45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集美斯家具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3〕工矿411号 |
处罚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
违法事实 |
2023年12月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重庆集美斯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罚款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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