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8 17:12:28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雄乾模具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3〕工矿453号 |
处罚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
违法事实 |
2023年12月1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重庆雄乾模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焊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蒋木红,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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