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处罚强制>办理结果

重庆雄乾模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8 17:12:28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雄乾模具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3〕工矿453号

处罚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重庆雄乾模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焊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蒋木红,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