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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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 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14:50:12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下达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指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冬春资金指标用于救助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资金按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每人500元,一般户每人250元予以分配。你们可参照区级标准,认真制定本级冬春救助方案。对漏报因灾需救助和报送需救助后新增需救助人员按程序纳入救助,救助资金、物资由镇街自行解决。

二、收到资金指标后,要按照本级冬春救助方案分配分户救助金额,并做好救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录入分户救助金额。冬春救助资金由区应急局、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

三、要严格按照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要求,分年度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附件:江津区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制表:区应急管理局                                 单位:元

序号

镇(街)

分配金额

备注

1

圣泉街道

6500


2

油溪镇

38750


3

吴滩镇

17750


4

石门镇

9000


5

石蟆镇

36250


6

永兴镇

17000


7

塘河镇

16500


8

白沙镇

30000


9

龙华镇

80250


10

李市镇

42500


11

慈云镇

7000


12

蔡家镇

92250


13

中山镇

16750


14

柏林镇

50500


15

先锋镇

2000


16

贾嗣镇

35000


17

夏坝镇

4000


18

西湖镇

47000


19

杜市镇

67750


20

广兴镇

34500


21

四面山镇

5000


22

四屏镇

10250


合计:

66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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