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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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17:39:26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应急局和区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区政府、市应急局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作用,推动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关我局工作大局,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应急救援中心、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按照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安排布置当年的工作,定期听取各科室和应急救援中心、执法支队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全过程参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二、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效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2022年,我局持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自学、外出培训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培育了全局机关干部的法治理念、大局理念和民本理念,在全局机关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全局机关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

(二)深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我局工作实际,我局以原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支队为班底,组建了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级别升格为副处级,并增设危化大队、工贸大队、自然灾害大队、事故大队及勤务大队等五个正科级大队。同时,任命了五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和执法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各大队队长,其中三人还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切实打造了一支新时代“专业型、文明型、为民型、廉洁型”高素质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做到了执法领域精细化,执法人员专业化,执法办案品牌化。

(三)加强“打非治违”,严格事前执法。

强化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巡查、案件联合办理、“政企联合”储存保障等机制,高效利用交通服务站、交通劝导站等225个“打非治违”检查站点,采取宣传发动、举报奖励等方式,全方位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共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1起,暂扣汽油10.643吨、柴油1.535吨、硫磺0.914吨、丙烯酸树脂30桶(共6吨)、气瓶85个,行政处罚20.7万元;烟花爆竹领域查处非法违法行为45起,其中非法运输42起、非法储存3起,暂扣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131件,罚款0.3万元,行政拘留5人。

(四)规范事故调查,从严事后处罚。

2022年共立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16起,做到立案一起、调查一起、结案一起,结案率达10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我局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重证据、严程序、明情节,未出现行政复议,仅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尚在审理中),维护了法律尊严,提高了执法权威。

(五)严格案卷评审,提升办案质量。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89号)和《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要求,我局挑选业务专家三人,成立案卷评审工作小组,积极参与区政府和重庆市案卷评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有力推动我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六)落实“三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外出执法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在案件询问室询问当事人时,利用监控装置记录案件询问全过程;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做好书面记录。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三人,组成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确保每个案件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处罚金额适当,文书完整规范。

(七)坚持随机抽查,丰富执法方式。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我局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库,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同时,针对不同监管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高风险市场主体,列入监管重点,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抽查比例,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发挥风险预警在监管中的导向作用。2022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共计抽查企业15家。其中内部抽查4次,抽查企业8家;联合抽查2次,抽查企业7家。

(八)建立健全制度,依法依规处突。

代拟起草并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140号),规范了全区各层级应急预案的编制流程、规定了不同预案内容侧重点,完善了预案审核备案手续。《江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津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津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完成修编,待上位预案发布后,即刻完善并公开。实施“中小河流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原则,与周边8个区县的应急管理部门签订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

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减委办发〔2022〕21号),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我区应急救援行动。2022年10月,与9支区内社会救援力量签订应急救援框架合作协议。探索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机制体制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存在少数执法人员未着执法服装执法及执法文书填写不够完整规范的情况。

(二)执法队伍不够稳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但镇街、平台时常有执法人员刚培训合格持证就调离岗位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链。坚持对镇街、平台、重点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月调度。探索对镇街、平台应急干部实名制管理,确保队伍稳定。进一步理清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职责边界,扫清监管盲区,填补管理空挡。

(二)狠抓重点整治不放松。以“十五条措施”为抓手,集中攻坚消防、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两单两卡”,持续推进隐患整治攻坚战,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落实严格执法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实施委托执法,建立镇街、平台、重点行业部门执法情况月调度制度,开展执法量与事故数对比分析,强化督查考核结果应用。

(四)加快科技应用强联动。加快完善“江津智慧应急平台”功能,逐步推进镇街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储备高精尖救援装备。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整合应急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强区域合作,提升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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