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7 |
发布日期: 2025-02-07 14:42:1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应对调度、协调指挥、信息收集发布等方便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综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技术考试组织、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地震监测、信息速报、预报研究工作。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地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重大工程和可能因地震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查和监管工作。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区应急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内设10个机构:综合科、协调科、应急物资保障科、救灾减灾科、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应急科、地震减灾应急科、森林防火应急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科、宣教科、安全生产资格管理科。人员编制37人,实有人数为3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684.87万元,支出总计1684.8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68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4.8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5.26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1684.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96.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5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3.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684.87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684.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87万元,比2024年增加1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增加工资支出和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69.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救灾救助支出,比2024年增加9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应急救援队伍经费48.20万元,增加上级自然灾害救灾款项45.4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2.0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5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9.5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69.00万元。其中:本年年初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个,金额466.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剑冰 联系方式:023-4752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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