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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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8-31 10:53:2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下属两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财务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666.60万元,支出总计5,666.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2.83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当年分配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实际比上年减少2089.06万元;二是因为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及教育经费增加42.63万元;三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收支总数较上年决算减少2042.83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11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4.83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拨款灾害防治收入比2020年减少4901.69万元;二是因为人员增加和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353.26万元;三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减少454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2.91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2,553.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52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0.31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人员增加,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353.26万元;二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三是增加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27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14万元,占30.1%;项目支出3,865.74万元,占69.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3.14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当年上解2020结转的上级资金1256.16万元,使用结转资金2416.98万元,由于资金分配晚和购物合同未到付款期等原因结转下年支出136.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6.6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42.83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当年分配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实际比上年减少2089.06万元;二是因为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及教育经费增加42.63万元;三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收支总数较上年决算减少2042.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4.83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拨款灾害防治收入比2020年减少4901.69万元;二是因为人员增加和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353.26万元;三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减少454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87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增加和调资,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比预算增加29.11万元;二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三是增加项目经费(自然灾害方面的拨款收入)708.1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53.6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0.31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人员增加,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353.26万元;二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三是增加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27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28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灾害应急管理项目经费(包含上年结转)为5843.44万元,到年底实际使用5194.73万元,减少648.71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比预算增加2人,增加社会保障及教育经费17.83万元;三是年中追加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60万元,总支出比预算减少627.2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3.14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分配使用结转资金2416.98万元,上解财政结转资金1256.16万元,由于资金分配晚和购物合同未到付款期等原因结转下年支出136.71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57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持平,按年初预算实际列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全区创建文明城市的支出,是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的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82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2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及调资,人员经费支出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核算基数增加、总体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79.58万元,占1.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按年初预算实际列支。

5)住房保障支出68.59万元,占1.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按年初预算实际列支。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94.73万元,占9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8.71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包含了上年结转数,当年实际支出中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2416.95万元,所以年终决算比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70万元,增长16.3%,主要是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原因,工资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7.67万元;津补贴153.75万元;奖金176.52万元;绩效工资261.67万元;值班伙食补助13.5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351.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72万元。公用经费25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9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遵守区级财政各类财政制度和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5.96万元;水电费3.15万元;邮电费10.67万元;物管费3.11万元;差旅费12.10万元;接待费2.67万元;培训费8.74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工会经费38.06万元;福利费17.15万元;公车运维费10.31万元;其他交通费55.25万元;维修费2.37万元;租赁费0.50万元;劳务费2.21万元;业务委托费3.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5.48万元;资本性支出7.2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6万元,增长139.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14万元,增长347.7%,主要原因是当年置换了一台公务车,并因工作需要申请加购了一台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46.11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置两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是因现有车辆数量无法满足当年工作需求,且有一辆车因超负荷使用,提前到达报废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52万元,增长28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新购车辆,只跨年度列支了1.59万元的车辆购置税。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加油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7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车数量比去年多一台,产生的费用比去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5.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各项督查、检查和市内区县的相交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4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今年由于灾害严重,接受上级部门各项督查、检查工作比去年增加,接待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651人。 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17元,车均购置费23.06万元,车均维护费2.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469.6%,主要原因是当年应急专题研讨会、演练桌面推演会等专项会议比上年增加,为此产生的各项会议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6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全区应急干部培训天数比上年增加了2天;二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设了安全生产专班培训课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务车购置费46.1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公务接待费5.42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费7.29万元;保障机关运行的办公费15.96万元;差旅费32.61万元;水电费8.63万元;咨询费6.58万元;委托业务费30.49万元;物管费12.44万元;会议费3.19万元;培训费32.78万元;维修(护)费10.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9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为了建设节约型机关要求,落实区级各项财经制度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应急救援装备、救灾物资、办公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489.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江津区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该项目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成了一个指挥中心和一个值班区域,提升了指挥中心的办公设施设备,满足市局指挥中心建设三级要求,并于20214月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开标后即临近春节假期,且当年23月份正是疫情反复期,因此延误了工期。指挥中心建设按合同要求前期支付了80%的款项417.17万元,在实际核算过程中由于设备价值的调整,低于年初的预算值。在使用过程中能满足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程度,并能对事件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测监控,提高事件的处置效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电话 023-47521454



附件下载:

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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