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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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江津圣泉“12·8”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5-12 10:37:50

区政府: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江津圣泉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1281222分许,井XX驾驶渝ABXXXX小型轿车,在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京师实验学校大门路段往江津城区方向起步行驶时,与在道路上的行人刘XX发生碰撞,造成刘XX经江津区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1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江津圣泉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XX2025422日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于20251119日出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渝0116刑初677],判决如下:被告人井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驾驶员井XX。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XX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

(二)两江新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原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该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本辖区网约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开展安全工作部署。2025年,原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及原渝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共组织各类安全工作会议60余次,其中邀请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车属单位参会次数18次。会上,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道路运输暑期汛期安全专项整治、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整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提升行动等重要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对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二是严格安全执法监管。2025年,原渝北区交通执法大队聚焦网约车行业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职责,全年分批次深入辖区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车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12次,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等方式,督促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车属单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路面执法层面,加大巡查力度,精准查处违法行为,针对驾驶员未按规定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行业的违规情形,依法作出行政处罚7起,累计处罚金额1400元。此举有效震慑行业违法违规乱象,切实提升网约车行业运营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安全警示约谈。原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建立健全了安全警示约谈制度,对存在突出违法行为的企业,尤其是网约车行业违法行为开展安全警示约谈,采取通报违法情况,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针对性部署安全工作、签发安全经营告知书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车属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两江新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将统筹指导两江新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两江新区政务大厅,规范网约车车属单位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及日常管理工作,从严落实人车资质审核把关,严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切实筑牢网约车行业车辆准入监管防线。健全与交通执法队伍的联动协调机制,持续强化网约车平台常态化监管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人员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6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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