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83 | [ 发文字号 ] | 津汛〔2026〕26号 |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1 |
发布日期: 2026-07-01 10:01: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最新预测,本轮降雨已结束,预计7月1日白天到夜间,全区各地阴天间多云转阵雨,雨量小到中雨。根据水文测报,全区各中小河流水位均处在警戒水位以下,预计7月1日8时至7月2日8时,我区中小河流水势基本平稳,无明显涨水过程总。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自2026年7月1日10时起,终止区级防汛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加强本级联合会商,主动研判、自主决策,及时调整本级防汛应急响应;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跟进预报预警和雨水情实况,动态研判行业领域风险,适时调整行业防御应急响应,指导镇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镇街要保持高度戒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风险隐患,从严从实抓好“坐镇值守、会商研判、预警叫应、排查管控、转移避险、应急处置”六大关键环节闭环管理;属地镇街要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指挥体系主体责任,构建“自下而上、自主响应、主动应对、高效指挥”的应急处置链条,全力以赴打赢洪涝灾害防范应对攻坚战。受灾镇街要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管控和救灾救助,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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