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61 | [ 发文字号 ] | 津地指发〔2025〕5号 |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3 |
发布日期: 2026-06-03 09:20: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低槽影响,预计2日夜间我区偏南地区有暴雨天气,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按照《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津府办发〔2024〕71号)有关规定,经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6月2日16时起,对蔡家镇、柏林镇、永兴镇、中山镇、嘉平镇、四面山镇、四屏镇启动区级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等级要求,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强化应急处置准备。按照区级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坐镇指挥,下沉一线,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其余各镇街按预警等级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二、全面组织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重点关注灾险情发展趋势,精准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层层“叫应”“叫醒”,尤其高度重视夜间“叫应”,确保到户到人,形成响应闭环。
三、强化避险转移撤离。严格落实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制度,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四、严格落实“三查”制度。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在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和隧道建设影响区域,潜在泥石流沟、切坡建房边坡、“四临”区域居住点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配强值班力量,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置,30分钟以内口头报告,1小时以内书面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6月2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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