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57 | [ 发文字号 ] | 津汛〔2026〕9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8 |
发布日期: 2026-05-28 11:49: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5月27日9时将我区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自2026年5月27日18时起,全区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应急三级响应。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务必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风险隐患不松懈,从严从实抓好关键环节。一是强化应急值守与研判。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坐镇值守制度,加强气象、水文等数据动态会商研判,确保预警信息“叫得应、传得开、用得上”。二是深化风险排查与处置。聚焦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细化排查阈值,对高风险对象果断实施“主动响应、提前转移、科学避险”,确保应转尽转、应避尽避。三是压实属地指挥责任。属地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应急响应“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自主研判能力,优化指挥调度流程,确保指令高效直达基层,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四是严格落实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制度,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7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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