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56 | [ 发文字号 ] | 津汛〔2026〕8号 |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8 |
发布日期: 2026-05-28 11:47: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5月24日14时起,将江津区调整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5月24日14时起,全区调整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汛抗旱首长责任制,镇街必须一把手值守、坐镇指挥,统一指挥,随时研判形势、调度应对,严禁“假值班”。
二、加密预警预报频次,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和中小河流域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强化水利工程调度。
三、要结合本地降雨和涨水情况,递进滚动发布预警信息,以镇街为单元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督促防汛责任人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切实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4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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