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07 09:37:18 大 中 小
各有关镇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8时30分起,解除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黄色预警,同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天气变化的复杂性和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要继续做好值班值守、防汛风险点的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7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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