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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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重庆茂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10.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10:29:59

20231022日,江津区西湖镇境内发生一起车辆侧翻事故,1人受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事宜的通知》(江津府〔2022160号)等规定,成立了江津区2023年“10.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局长易启宏任组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春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西湖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来源

20231211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区应急局移交AD5XXX大型普通客车2023年“10.22”交通事故有关资料,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区应急局立案介入调查。

二、事故经过、救援与伤亡人员等情况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10221140分许,尹X驾驶载有19名乘车人(包括驾驶员共20人)的AD5XXX大型普通客车,沿西湖镇乡村路从西湖大桥往西湖镇关胜村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408乡道百燕村黄土坎路段时,车辆驶出公路右侧发生侧翻,造成AD5XXX大型普通客车乘坐人李绍珍受伤,以及花椒树和车辆受损。

(二)受伤人员情况。

XXX,乘车人,女,79岁,汉族,户籍地: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XXXXXXXX,身份证号码:513022XXXXXXXXXX22。伤情:腰椎压缩性骨折(L1)、胸椎压缩性骨折(T912),住院30天,20231124日已出院。。

(三)直接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在内约为5万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

202310221111分,西湖镇卫生院接到江津区120调度,赓即向西湖镇值班室报告事故信息,西湖镇值班领导及时调度西湖消防队、百燕村、关胜村赶往事故现场,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进行了电话报告,并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处置过程中,西湖卫生院、贾嗣卫生院将疑似伤者送往江津区中心医院;西湖派出所到达现场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七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初步调查;西湖消防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后续处置;百燕村、关胜村村干部对乘车人员及时进行安抚。

四、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一)车勘:AD5XXX大型普通客车其前保险杠变形,前面罩变形,前风挡玻璃破碎,右侧车身变形具有刮擦痕迹,右侧车窗玻璃破碎,后风挡玻璃破碎,右侧车门脱落,左侧车身前、后轮位置变形。

(二)事故现场道路环境:无影响视线或行驶的障碍物,无道路交通标志,无道路交通标线,无中央隔离设施,无路侧防护设施,路面材料为水泥,路面完好,路宽5.8米,双向单车道。

(三)事故路段航拍、勘查:现场弯道路段往关胜方向为上坡,纵向坡度约3.87.5%,超高横坡度(往内弯方向倾斜)约为0.97%;现场弯道外的土坡为下坡,坡度约24.9%;现场路段往关胜方向为左转变弯道,弯道半径R约为14.6m,大客车车轮胎痕迹与其驶出道路位置的切线夹角约26度;现场弯道位置可见明显大客车双侧轮胎痕迹,且在其冲出道路边缘后并未立即发生侧翻,而是在土坡上留下了明显的双侧轮胎压印及车辙,在土坡上进行一段距离后至约1.1米高的土坎才发生侧翻

五、道路情况

事故地点江津区西湖镇百燕村黄土坎,属于408乡村道路。2020年,西湖镇对该道路进行加宽改造,全线原有路面4.5米加宽为5.5米,起于西湖大桥南桥头,止于关胜村下场口村委会办公室,全长14.374公里,由西湖镇百燕村和关胜村负责该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4258号)要求,该道路属于单车道四级公路,可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的营运客车,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关于李市镇李洞路等64路段公路通行客车安全条件验收的会议纪要》(津交委纪〔20138号)要求,该道路开行客运班车的限投放19座(含)以下客运班车。

六、司法鉴定意见

(一)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意见(渝安心鉴〔2023〕痕迹鉴字第818号):依据事故现场航拍、勘查和测量及理论计算结果可得:事发时渝AD5XXX大型普通客车朝关胜方向行驶至事故现场弯道左转弯,驾驶员虽采取了制动措施,但车速过快导致了其冲出道路,并最终发生侧翻。

(二)行驶速度司法鉴定意见(渝安心鉴〔2023〕车速鉴字第817号):事发时渝AD5XXX大型普通客车在制动痕迹起始处的行驶速度不低于54km/h

(三)行驶、传动、转向和制度系统的安全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意见(渝安心鉴〔2023〕车检鉴字第2108号):渝AD5XXX大型普通客车行驶、传动和转向系统性能有效,制动系统中制动灯开关处漏气未能满足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7.2.1条的要求。

七、涉事相关方情况

(一)事故车辆AD5XXX。类型:大型普通客车;所有人:重庆茂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非营运;核定载人数:39人,外廓尺寸8949×2450×3365mm

(二)重庆茂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彭飞,工商注册住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腊梅路109号,实际无办公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XXXXXXXXXXXXX,营业执照上确定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汽车美容;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均不含化学危险品);二手车买卖;人力装卸搬运服务;包装设计;货运信息咨询;货运代理;停车场服务;代办车辆保险、上户、过户、年审手续、婚庆策划;为非运营车辆提供代驾服务。据调查,该公司名下共有五台车辆:渝AD5XXX,核载39人,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非营运;渝AD5XXX,核载39人,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非营运;AD3XXX,核载55人,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非营运;AZ7XXX,核载49人,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租赁;AZ7XXX,核载49人,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租赁。

(三)尹江,本次事故中渝AD5XXX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身份证号5001131XXXXXXXXXX3X,户籍地: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海棠村岩口组50号,准驾车型A1A2D,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号5001131XXXXXXXXXX3X,准驾车型A1A2D)。经查,尹江与彭飞是熟人关系,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作,因其有驾驶证,平时应人之需,偶尔跑跑驾驶业务。

(四)李仕红,用车人,身份证号513022XXXXXXXXXX29,联系地址: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XXXXXXX幢-XX

(五)运输事由:因江津区西湖镇百燕村杨尚惠1022日举办70岁生日酒席,杨尚惠的儿媳李仕红邀约巴南区李家沱的亲朋好友一起参加祝寿活动。李仕红要求彭飞的车帮忙跑一趟,1018日,彭飞电话联系尹江驾驶AD5XXX出一趟车,1022日上午830许,尹江驾驶AD5XXX驾驶的渝AD5XXX到巴南区李家沱接到19名乘车人,然后出发经江津区西湖大桥沿西湖镇408乡道往关胜村方向行驶。据调查,本次运输,未收取运输费用,不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八、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尹江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力。尹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全部过错(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七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1600120230000350号)

鉴于本次运输,未收取运输费用,不存在非法营运行为,不存在安全生产法范畴的生产经营行为,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九、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西长公路加宽改造项目于20181018日立项,20194月签订施工合同,20199月完工。2020326日,项目交(竣)工验收。西长公路沿线设置有限速提示牌、转弯提示牌、谨慎慢行提示牌、减速带、凸透镜等大量安全标识。该条线路主要涉及2个劝导站,分别是百燕劝导站、关胜劝导站。10221050分左右劝导员对尹江(500113XXXXXXXXXX3X)驾驶的AD5XXX车辆进行了劝导,提醒了车辆慢行。

西湖镇将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纳入了议事日程,2023年度共开展道路安全风险研判会3次,镇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研究交通安全工作17次,召开道路安全联席会10次,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10次,主要领导带头检查道路安全29次,分管领导带头检查道路安全65次。

西湖镇积极开展道路安全检查,2023年以来,共开展路检路查118次、驻站检查106次,检查车辆9417辆,摩托车劝导4643次,处理569起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罚款11340元。

西湖镇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百燕场镇加装防撞桩和安全警示标志,对下河坝社区上方200处安装测速仪一台,西湖场镇安装警示桩155根,仁西路安装警示标志6块,安装减速带6处,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及排危10余处(投入资金约110万元),清理道路坍方30余处,在7处漫水桥路段安装了警示标志。

十、处理建议

(一)重庆茂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办理客车租赁备案行为由江津区交通局移交注册地巴南区交通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重庆茂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江津区应急局移交注册地巴南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

(三)西湖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消除Y408乡道安全隐患的函(津道安〔202385号、津道安〔202390号),制定整改方案,精准整改,保证整改到位,并由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督办。

(四)西湖镇人民政府,向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书面检查,并且要进一步加大风险识别、研判,要综合考虑西长公路的公路条件、交通条件、气象和环境条件等等因素,根据各种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功能、驾驶人的行为特征和交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增设危险路段防护栏杆,尤其要在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路段的所有入口处醒目位置增设禁止或限制通行的禁令标志。

十一、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坚持路面执法和源头管理结合,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从重处理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消退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二)深化交通平安宣传,针对农村群众受教化程度和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的情况,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交通平安宣传活动,增强交通平安工作群众基础。

江津区2023年“10.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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