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通告3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发布日期: 2025-02-27 09:22:45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过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定重庆市冯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九禾测土配肥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通告。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二、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通告中的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即告知江津区应急管理局,经查实后撤销其等级。
(一)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二)连续12个月内发生总计重伤3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
(四)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标准化等级的;
(七)行政许可证照注销、吊销、撤销的,或者不再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
(八)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九)未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情节严重的。
三、在有效期内享受以下8项激励措施。
(一)以执法抽查为主,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二)因安全生产政策性原因对相关企业实施区域限产、停产措施的,原则上不纳入范围;
(三)停产后复产验收时,原则上标准化等级企业优先进行复产验收;
(四)标准化等级企业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
(五)标准化等级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六)将企业标准化等级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支持鼓励金融信贷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等级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
(七)标准化等级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者推荐;
(八)对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标准化等级企业,优先推荐其参加所属地区、行业及领域的先进单位(集体)、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评选。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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