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2024-01-11 09:57:48
一、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协调、督办、考核、文书、档案、修志、机要、保密、接待、会务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全区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三)综合防治科:负责消防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主管部门和领域进行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六)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综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全区页岩气开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七)装备财务科: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采购、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统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公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中央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三、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605号(四层、五层)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023-47521454
六、单位负责人
易启宏
七、江津区安全生产举报方式: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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