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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17:09:5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全区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行动方案

2023年以来,我市陆续发生多起受限空间(含有限空间、密闭空间,以下简称受限空间)较大事故,我区也曾有过类似事故,问题突出,教训惨痛。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受限空间安全工作,多次作出安排部署,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受限空间作业责任不落实问题,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通知》(渝安办〔2024〕2号)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重点解决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意识不足、责任不实、底数不清、风险不明、管理不到位、委外不合法、措施不可靠、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行为,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受限空间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社会治理范围

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气体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或者探入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

(一)重点治理行业领域。分布在建设、农业、城市管理、危化、工贸、燃气、交通、水利、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电力、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的受限空间,以及人民群众生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受限空间。

(二)重点治理事故风险。主要防范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中毒、窒息、爆炸、淹溺、物体打击、高坠、坍塌、冒顶片帮等事故灾害情形。

(三)重点治理环节场所。主要包括建设施工行业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涉及到的坑、(隧)洞、孔、沟、井、管(道)等;城市管理行业城市涵洞、污水井(池)、化粪池、沼气池、下水管网、保洁企业化粪池清掏等;农业领域养殖场、屠宰场涉及到的化粪池、沼气池、储污池等;危化企业的反应塔、釜、罐和环保设施等;工贸行业食品加工(蔬菜腌制)、酿酒、印染造纸等企业涉及到的地下室、地坑、地窖、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密闭设备及重点环保设施等;粮食储备领域的粮食储备库(平房仓、楼房仓、浅圆仓、立筒仓)、储油罐、烘干塔等。教育、电力、卫生健康、物业管理、排水、供水等行业领域也要梳理本系统受限空间类型特点,明确整治重点。

三、全行业职责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平台及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储备、物资储备、职责范围内粮食加工企业、公共电信网通信工程、油气长输管道设施、电力建设工程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2.区教委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3.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运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生产和经营及储存等行业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和其他安全监管职责内行业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4.区民政局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5.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房屋市政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6.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7.区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客(货)运场站、交通建设、汽车维修保养等行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8.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职责范围内小水电(建设施工、运管)以及审批建设的水利风景区等行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9.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池、农村沼气设施、畜禽屠宰、农药使用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10.区商务委负责成品油经营行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汽车维修保养除外)、旧货流通等行业受限空间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11.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旅行社、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单位、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统筹协调等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12.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13.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14.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管理企业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梳理本系统受限空间类型特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整治重点。

四、全系统治理任务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紧密相关。各镇街、平台及部门要系统梳理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能职责和任务,把稳系统治理的关键环节,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抓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一)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平台及行业部门要督促和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受限空间作业“两单两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排查整治“七无七不”:

一是无意识,不畏惧。不把受限空间当回事,不清楚事故风险,把老虎当病猫,干事的不按规矩干,管事的不按规矩管,长期习惯性违章,把违章当经验,麻痹大意,无知无畏;在发生事故后重情谊轻风险,把莽撞当耿直,盲目施救,扩大事故伤亡。

二是无台账,不辨识。未开展企业受限空间辨识,未建立登记台账,明确受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未在受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是无制度,不培训。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监护人职责、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装备管理、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未对监护人员、作业审批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是无票证,不审批。未制定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票证制度,未根据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严格分级审签。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受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未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审批程序。

五是无确认,不隔离。未开展作业前安全确认,未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流程,作业前监护人员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通风、检测等风险管控措施未逐项进行确认,确认防护用品正常使用、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各项作业条件、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受限空间,未采取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

六是无装备,不演练。未配备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者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未严格执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进行评估。

七是无协议,不监护。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委外单位实施的,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进行作业审批和全程现场监护,未持续检测气体浓度并进行机械通风,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受限空间参与作业。

(二)落实落细政府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各镇街、平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高度重视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工作,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要深刻汲取近期受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制定系统治理行动方案,分析研究本辖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形势,细化防控措施。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平台要至少配备一套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设施设备,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需求,涉及受限空间工业企业较多的,鼓励以社区为单位配备相关装备。以镇街、平台为单位开展受限空间摸排,全覆盖建立目录台账,社区网格定期摸排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本辖区受限空间类别构成,分中毒窒息、爆炸、淹溺等事故灾害种类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同类型企业现场观摩,切实提高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三)落实落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一是严格执法检查。按照分级分类执法等有关要求,建立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受限空间目录台账,将受限空间作业纳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

二是加大管理力度。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电力、工贸、港口、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等已出台判定标准将受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适用其标准,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其他行业领域发现受限空间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重大事故隐患加大管理力度。

三是突出指导帮扶。各部门要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受限空间辨识,对每个受限空间挂牌管理明人明责。要督促配足、配齐设施装备,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严格委外作业管理。要集中开展培训,指导制作“两单两卡”,按照“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要求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是实施数字赋能。鼓励危险化学品、工贸、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加大对成熟企业受限空间实施数字化治理指导帮扶力度,动态监测液位、有毒有害气体成分等实时数据,实现一网智管。

五、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系统治理行动方案,细化各项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安排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排查整治(2024年3月底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全社会治理范围,对照全系统治理任务,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受限空间目录台账、问题隐患台账(附件1、附件2),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常态治理(2024年4月至11月底)。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动态管理目录和问题隐患两个台账,强化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宣传教育等重点任务。区安委办组织力量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区级行业部门同步开展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确保治理成效。

(四)建章立制(2024年12月)。全面总结系统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自查自纠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确保成效。各镇街、平台及部门要强化组织统筹,采取有力措施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落实落地。该项任务作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重点关注事项,市、区两级安委办将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价,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积极鼓励各单位探索防范有限空间作业措施方法,将典型经验措施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示范榜”。

(二)强化宣教,营造氛围。各镇街、平台及部门要广泛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应急知识“五进”等主题活动,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公众号、通报等手段发布受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或执法案例,加大警示力度。

(三)强化督查,警示曝光。市安委办、区安委办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有关部门、重点镇街平台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明查暗访,核查受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发生受限空间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追责问责“六种形态”,跟踪督促整改。

请各镇街、平台及有关部门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受限空间目录台账、问题隐患台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区安委办,亮点工作做法动态报送(联系人:刘立;联系电话:13896497654;邮箱:jjawhbgs@126.com)。

附件:1.受限空间目录台账(样表)

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问题隐患台账(样表)


附件1

受限空间目录台账(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受限空间名称

受限空间

数量

涉及作业

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工贸

XX有限公司

XX路

腌渍池

5

10

张XX

XX






























































附件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问题隐患台账(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问题隐患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未完成的,要简单写明整改措施和防范举措)

备注

1

工贸

XX有限公司

未在受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立即整改/1月X日前

已整改/整改中,已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注:问题隐患为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的内容。若样表与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表册不一致,可沿用本单位表册,但需体现出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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