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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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市级交叉检查组来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工作的总结

发布日期:2024-07-05 16:50: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2024 专项督查核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142号)要求,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6月20日至21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和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联合检查组在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自查情况逐一核对,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突出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和检维修作业安全,强化设备设施防雷防静电等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结合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和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对作业现场、配套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资料进行逐项检查。一是核查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落实情况,一级推一级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核查安全设施是否全面、自控联锁是否合理、安全附件是否投用、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等方面,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核查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管理,严格查阅企业规范制度及相关作业票证审批程序。

此次检查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问题35条,对查出的问题,检查组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逐一交流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要求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管控措施、按时完成销号、实现整改闭环,将隐患“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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