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6 10:08:00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朗译化工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3〕7 号 |
处罚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违法事实 | 在经营方式为票据式批发、零售的情况下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其办公场所内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人民币54500元(伍万肆仟伍佰元)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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