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部门行政处罚/强制结果汇总

[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96 [ 发文字号 ] (津)应急罚〔2026〕工贸 6-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重庆渝津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21 14:17:1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渝津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6工贸6-1

处罚时间

2026年720

违法事实

2026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渝津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重庆渝津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对氢氟酸储存罐进行有限空间辨识。

处罚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对重庆渝津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对氢氟酸储存罐进行有限空间辨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21000 元(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