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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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津)应急罚〔2025〕(工贸) 24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1-12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重庆航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13 11:19:1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航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5〕(工贸)24

处罚时间

2026112

违法事实

2025年12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航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重庆航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熔炼炉(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38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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