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3 |
发布日期: 2025-04-03 14:44:19
被处罚单位:重庆欣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江津区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附13号1幢2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195L99U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罗君
一、违法事实
2024年8月17日5时59分许,刘波驾驶渝DW190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悬挂号牌为“渝A2775挂”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核载30.48吨,实载30.89吨),由江津往长寿方向,沿G5001绕城高速公路上行驶至80km+28m处(巴南区境内),车辆制动时发生侧滑,所载集装箱脱落撞击前方驾驶舱后,向左抛甩砸压在中间车道内行驶的由曹平安驾驶的渝A109QV号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5人),造成刘波、曹平安及渝A109QV号小型轿车乘车人周升棋、徐荣昭、贺如华等5人死亡,轿车乘车人於孝开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刘波驾驶驾驶渝DW190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悬挂号牌为“渝A2775挂”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上道行驶。在雨天路面湿滑条件下,行经下坡路段,刘波采取制动减速措施时,因车辆行驶系同一轴上轮胎花纹不一致,牵引车右侧制动性能较低,挂车右侧制动性能不足,车辆左侧制动性能完好,导致牵引车在制动过程中发生逆时针方向偏转,挂车持续推挤牵引车左侧车身并发生侧滑,挂车上载运的集装箱因未采取有效的栓固措施而侧翻后尾部脱出,压住中间车道内行驶的渝A109QV号小型轿车,导致事故发生。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驾驶员刘波驾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渝DW190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并牵引悬挂号牌为“渝A2775挂”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开展运输,货运企业重庆祥弛物流有限公司未严格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未教育、督促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货物源头场站重庆欣鸿供应链有限公司未对出站车辆开展安全检查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证据材料:1、询问笔录 ;2、事故结案批复;3、其他相关资料。
三、决定
经查,你公司(重庆欣鸿供应链有限公司)从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7912平方米的集装箱中转场站用于堆存集装箱,租赁集装箱正面吊用于装卸集中装箱;与陆海新通道重庆联运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途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世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集装箱堆场服务合同,提供集装箱的接箱、验箱、堆存、安保、折装箱、换装箱、进出场站统计报备等服务,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四款“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之规定,认定为“从事货运站经营”。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之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2024年8月16日16时许,刘波驾驶驾驶渝DW190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悬挂号牌为“渝A2775挂”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你公司的集装箱中转场站装载事发集装箱后驶出站场过程中,你公司未对该车进行安全检查,未能发现集装箱与货车之间的转锁、角锁锁闭的情况,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你公司(重庆欣鸿供应链有限公司)存在“(1)积极处理事故善后,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积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并及时推进事故隐患整改的;(3)事故违法行为主观恶性不大的”情节,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生产安全事故板块(修订稿)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整(125万)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重庆欣鸿供应链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完善交款手续或者缴至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收款人,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帐号,50001133600050002967;备注,江津区安全生产罚没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605号;联系人,曾沿杰;联系电话:19923618956;邮政编码:402260。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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