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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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重庆市新锡涵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0 09:29:5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新锡涵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4〕工矿00314号

处罚时间

2024年12月2日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仪器、设备、装备和器材。

处罚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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