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3 10:01:46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婷峰汽车用品商行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4〕危化11号 |
处罚时间 |
2024年8月20日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2日接群众举报,江津区双福北互通和润国际汽摩城46-4号锐志汽车漆重庆总代理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门市所属公司(重庆市婷峰汽车用品商行)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
处罚结果 |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7347元并处人民币14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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