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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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15:49:1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蓝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3〕8-1号

处罚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4日7时50分许,你公司在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境内的铂蓝津岸项目二期8#楼第9层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渝应急发〔2023〕43号)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元

处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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