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9 15:49:17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蓝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3〕8-1号 |
处罚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违法事实 |
2023年11月4日7时50分许,你公司在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境内的铂蓝津岸项目二期8#楼第9层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渝应急发〔2023〕43号)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元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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