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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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津医保发〔2023〕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津医保发〔2022〕61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8 16:47:30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废止津医保发〔2022〕61号文件的

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规范药品采购管理,经区医保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江津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发〔2022〕61号),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津医保发〔2023〕44号关于废止津医保发〔2022〕61号文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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