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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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1-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 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0 15:29: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和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镇街、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上来,细化工作措施,把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抓紧抓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解决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应保尽保,又要防止泛福利化倾向,严格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好过渡期帮扶政策,坚决治理医保扶贫领域过度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二、准确把握政策,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街、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渝医保发〔202166号文件要求,认真解读并掌握过渡期内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和帮扶干部政策知晓率。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深入基层走村入户,精准落实到人,点对点、一对一,对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等特殊人群开展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政策宣传中,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要主动收集、研判,并正确引导和研究解决。

三、强化部门协作,精准落实政策

各镇街、有关单位要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密切联系配合,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畅通信息共享和数据衔接,及时准确掌握低收入人口的医保参保、资助和待遇信息等医保部门牵头做好参保资助、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工作;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做好身份认定工作,精准实施资助参保;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医疗机构行业管理;税务部门协同做好费款征收工作;银保监部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镇街落实参保筹资主体责任,引导全民依法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全面落实过渡期帮扶政策,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                         江津银保监分局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1129


附件下载:

津医保发〔2021〕70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7家联合发文).doc
津医保发〔2021〕70号附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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