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医疗保障政策汇编

[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医疗保障政策汇编(一)参保篇:大学生医保

发布日期: 2024-06-12 09:42:20

2024年大学生医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普通大学生:一档350元/人·,二档725元/人·年;

资助参保人员(民政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档由国家全额资助,二档375元/人·年;(注:资助参保人员类别包括具有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身份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或国家助学贷款)

四、缴费方式

线下:各学校的学生处参保缴费;

线上:“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渝快办”APP等网上缴费。

五、退费方式

(一)线上退费

关注进入“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税】-【个人社保】-输入信息【进入】社保费办理页面。

(二)线下退费

镇(街)税务所、政务大厅税务窗口(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团结路65号2楼区税务局窗口)办理

退费资料:参保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开户银行原件

注:一是退费成功后由学校医保经办人重新做0申报。二是未享受过医保待遇的参保人才能办理退费。

咨询电话:023-47555922



2025年大学生医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4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享受待遇时间

在渝高校大学生在以上时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自完成缴费的次日起享受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四、缴费标准

普通大学生:一档380元/人·,二档775元/人·年;

资助参保人员(民政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档由国家全额资助,二档375元/人·年;(注:资助参保人员类别包括具有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身份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或国家助学贷款)

五、缴费方式

线下:各学校的学生处参保缴费;

线上:“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渝快办”APP等网上缴费。

六、退费方式

(一)线上退费

关注进入“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税】-【个人社保】-输入信息【进入】社保费办理页面。

(二)线下退费

镇(街)税务所、政务大厅税务窗口(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团结路65号2楼区税务局窗口)办理

退费资料:参保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开户银行原件

注:1.退费成功后由学校医保经办人重新做申报。

2.未享受过医保待遇的参保人才能办理退费。

咨询电话:023-47555922




附件下载:

医疗保障政策汇编(一)参保篇:大学生医保.wp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