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2519/2024-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2024-06-12 09:42:20
大学生医保
一、参保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以下统称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二、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享受待遇时间
在渝高校大学生在以上时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自完成缴费的次日起享受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四、缴费标准
普通大学生:一档380元/人·年,二档755元/人·年;
资助参保人员(民政经济困难大学生):国家资助380元/人·年,一档个人无需缴费,二档个人缴纳375元/人·年(注:资助参保人员类别包括具有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身份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或国家助学贷款)。
五、参保缴费方式
1.参保登记:各学校的学生处参保登记;
2.缴费渠道:
线上: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渝快办”APP等网上缴费。
线下: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税务窗口、税务所。
六、退费方式
(一)线上退费
关注进入“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税】-【个人社保】-输入信息【进入】社保费办理页面。
(二)线下退费
镇(街)税务所、政务大厅税务窗口(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团结路65号2楼区税务局窗口)办理
退费资料:参保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1.享受资助参保的大学生,若未按资助后金额缴费的,办理退费成功后,由学校医保经办人重新做零申报。
2.未享受过医保待遇的参保人才能办理退费。
咨询电话:023-4755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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