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03 14:26:53 大 中 小
刘婷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江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机制的建议》(第10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阶梯式缴费可行性的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社会保险制度,筹集的医保费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就医支出。城乡居民医保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每年国家依据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上年医保基金支出情况,来确定当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这是国家层面确定的标准,各省市无权调整。在此基础上,我市考虑到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人口老龄化发展、群众就医需求差异化发展、参保人医保缴费需求差异化等因素,设置了两个缴费档次,2026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为400元/人·年,二档为775元/人·年,两个档次虽然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一致,但是个人缴费标准不同,医保报销待遇自然也不同,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档次缴费。这是全市统一的缴费标准,区级无权限自主调整缴费档次。
鉴于当前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差异化需求,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讨论提出城乡居民医保设置多档次缴费标准的可行性,此问题我局已高度重视,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也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群众呼声,在新的筹资标准规定出台之前,请您理解并做好宣传解释。
二、关于强化连续参保的显性激励的建议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态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等形式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健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2025年6月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方案中建立了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医疗保险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参保居民当年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在次年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年数重新计算。
与单位职工医保相比,城乡居民医保非强制参保,自建立以来激励机制相对欠缺。这次参保长效机制方案中提出的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激励政策,通过分类施策,鼓励参保人员自我健康管理,是对连续参保、没有生病、没有发生医保报销的参保群众的激励政策,旨在鼓励连续参保,帮助群众树立共济意识,避免出现“身体健康时不愿参保,生病时选择性参保”的疾病风险。连续参保激励政策有利于提高参保质量,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三、关于优化医保报销政策宣传的建议
为了更大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近年来我局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全面动员参保。一是培训宣讲。一方面针对医保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围绕参保及待遇享受政策、业务平台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一方面是针对参保群众开展政策宣讲,通过进社区、进村民小组、进园区等方式,结合“赶场”、主题教育等活动进行宣讲,围绕群众关心的医保参保缴费、医保待遇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及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创新宣传方式。统一印制医保宣传单、海报、手册、雨伞、口袋等宣传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共计发放10余万份。通过江津网、江津日报、最江津APP、手机报、视频号、抖音号等区级媒体,宣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待遇政策。制作医保政策二维码,并在医疗机构病房、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各级政府机构和村(居)公共场所、高校等地广泛张贴,群众可根据需要扫二维码获取医保政策。首创“江津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整合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汇编、办事指南等政策咨询问答,提供了异地就医备案、15分钟医保服务圈办事网点等便民服务,实现了医保政策和业务随时随地“掌上查阅”。2025年9月,我局根据收集到的医保报销典型案例拍摄了3个宣传片,围绕居民医保参保、大学生参保和医疗救助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解决群众医疗后顾之忧提供有力保障。
四、关于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建议
区医保局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一是综合运用大数据筛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整治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虚假诊疗、违规收费等问题。2026年至今,共追回医保基金491.66万元。二是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结合我区实际,量身定做江津区区级负面问题清单,下发至定点医药机构对照自查。2026年至今,全区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自查自纠,共退回医保基金286.36万元。三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力量,委托专业机构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开展数据分析核查。四是实施场景监控。通过远程实时监控实现对血透、住院的精准监管。五是组织开展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印制海报5000余份,下发至各类基金使用主体,官网曝光典型案例3件,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通过官网、智慧医保小程序公开征集欺诈骗保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并深入医院、镇街开展医保政策宣讲。
五、关于推动“数据找人”精准动员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保障基本医疗依法覆盖全民,2024年,我局受市医保局委托,开发建成了“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应用,依托该系统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可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并形成参保扩面动员名单。一是打破数据壁垒。该应用实现与税务、公安、民政等14个部门信息共享,数据定期与市医保平台、国家平台进行比对、更新。截至目前,系统已累计更新户籍人员数据144.49万条,参保人员数据137.16万条,实现160.85万“一人一档”医保参保数据线上管理,全面掌握人员信息、参保缴费情况等。二是智能参保动员。截至目前,通过区三级治理中心共计发放1694条动员信息,包含47.5万名人员,基层工作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动态跟进未参保人员动员工作。三是实现智能调度。通过驾驶舱功能展示,可实时查看和调度全区医保参保人数和参保率等KPI,动态分析全区医保参保工作进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动态晾晒促进镇街参保率,有力推动医保全民参保工作。
感谢您对江津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您继续关注江津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函已经丁润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
联 系 人:王静
联系电话:19122865531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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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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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阶梯式缴费标准,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为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
全市统一缴费标准,区县无权限调整,待国家和市局出台新的政策和法律后,持续做好宣传落实。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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