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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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6 17:55:36

黄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缩小民营医院医保份额的建议》(第17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缩小民营医院医保份额的问题

我局在总额分配过程中严格执行市局相关文件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按照“二上二下”的流程,经总额协调小组协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最终的总额分配方案,我局对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均是一视同仁进行总额分配。

二、关于优化医保政策与支付机制的问题

医保报销政策是由市医保局统一制定,我区只能执行市局政策。为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同类型参保人在同级医疗机构就诊医保报销政策一致。同时,我局积极推进在总额预算控制下,以DRG付费、项目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三、关于加强医保审核监管的问题

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我局坚持做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加强数据共享和监测分析,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大风险线索、大数据筛查线索、多次举报投诉线索、自查自纠不严不实等问题,加强审核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四、关于提升医疗机构业务水平、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及探索多元化收入渠道的问题

为鼓励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支持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发展,我局在总额管理中,对新技术发展导致的总额指标增长予特殊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总额分配每年也向基层卫生院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医院治疗,促进分级诊疗。同时,我市已将渝快保纳入一体化结算,为患者提供多元化的保险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使其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共同推进医保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江津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您继续关注江津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函已经丁润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联 系 人:徐超

联系电话:47572313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秉持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按照“二上二下”的流程,经总额协调小组协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最终的总额分配方案,对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进行总额分配。

2025年。

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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