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金监管

[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履行主体责任,守护基金安全

发布日期: 2025-04-22 17:41:29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定点零售药店要履行好主体管理责任,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严禁出现以下欺诈骗保、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二、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三、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 保 。

四、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六、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

七、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八、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

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十、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 超量购药。

十一、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 损失 。

十二、有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