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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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3 16:25:00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建设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法治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世先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筹备组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我局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11月,党组书记周世先同志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带领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津委法办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津委法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并在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学习再次强调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把依法治区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素质常抓不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我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和参保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开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全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津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三是运用集中学习+自学、书本学习+网络学习、理论学习+实践学习等形式,通过“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廉政培训、微信推送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宪法、行政法规和医保法规等政策,不断扩大宣教覆盖面。四是组织我局42名在编人员参加法治理论培训考试并全体通过,实现持证上岗、执法有据、执法必严。

(三)强化规范行政,依法行政常抓不懈

一是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共计梳理行政服务事项清单20项,下放审核审批事项9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9项,明确办理事项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对办事大厅办事指南、服务制度、经办流程等在大厅显卡位置和LED显示屏上实行公开,着力推动“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落实落地。

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及市医保局相关要求,及时精减取消各类证明材料8项(精减取消异地就医手工结算报销、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系统内部能够查阅的资料坚决不让群众提供,大大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42家医疗机构接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异地就医备案已实现电话、传真、“重庆社保APP”等方式办理备案,做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主动认领涉及历年我局职能职责的有关规范性文件5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及时与市医保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做好沟通联系,确定废止已失效文件3件,继续有效执行文件2件。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格式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

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局党组印发《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策,以及决策的相关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集体决策风险。依法决策和加强风险评估,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充分体现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升了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补”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同时,不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印发内部管理制度,将本年度各项重点项目责任科室、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事项进行通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并落到实处。

六是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法治素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和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将其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不断加大对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监管人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办事窗口人员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七是强化外部监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专家、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既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又监督我局执法人员监管过程和医保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八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夯实“部门+镇街”监管体系。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廉政教育体系。对新纳入的医保定点机构,实行岗前法制约谈和事中集体约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相关法律知识测试,签订医保廉政合同,促进公约自律管理,强化医药机构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三是强化监管检查。通过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监督全覆盖,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截止12月,共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3009家次,稽核享受待遇8.1万人次,处罚定点医药机构397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97.20万元,处违约金423.65万元,暂停医药机构网络结算34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家,移交司法机关1件。

二、存在问题

(一)区医保局是行政机构改变新成立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未到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二)医保法治体系不健全。一直以来,医保部门都是按照协议进行管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未正式颁布实施,基金监管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医保监管程序、文书、执法手段、行政处罚等还有待完善,监管力量还有待加强。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力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证明事项三张“清单”的动态管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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