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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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28 10:53:3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0年1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2.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申报登记和待遇审核结算。3.负责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支付、生育保险登记筹资及待遇审核结算。4.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登记筹资、审核结算。5.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定点药店的申报审核和执行医保政策的服务管理。6.负责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待遇结算。7.负责医保基金拨付、内审、统计分析。8.负责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管理。9.负责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10.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21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15.39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215.3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4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15.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50.51万元,主要用于单双解人员医疗补贴、离休干部医疗费、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

30500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7.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1.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0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50.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无车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艺           联系方式:023-47799779


附件下载:

30500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doc
30500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区级单位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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