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1-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8-25 09:12:33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2月26日,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公费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筹资体系,并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和筹资;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公费医疗、1-6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待遇政策落实工作;建立完善医疗保障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体系;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全区医药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将社保局、民政局、发改委年初预算部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划转到我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808.49万元,支出总计9808.49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27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27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全年统计数仅有10个月,且成立之初人员较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34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91万元,减少0.68%,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较多,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6.9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53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9.13万元,增长30.35%,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全年统计数仅有10个月,且成立之初人员较少。其中:基本支出1024.31万元,占10.75%;项目支出8506.48万元,占89.2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3.86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收到上级医疗救助资金1462.44万元,时间较晚未能拨付,故2019年结转结余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08.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5.27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全年统计数仅有10个月,且成立之初人员较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较多,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8.46万元,增长49.49%。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资金及新进人员经费等。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0.53万元,增长38.48%。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全年统计数仅有10个月,且成立之初人员较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2.33万元,增长69.33%。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资金及新进人员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3.86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收到上级医疗救助资金1462.44万元,时间较晚未能拨付,故2019年结转结余较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94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7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社会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9179.93万元,占97.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9.89万元,增长74.19%,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及新进人员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39.92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减少34.5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口径与实际缴费口径不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87万元,增长92.39%,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成立之初只有几人,7月份医保中心人员划转过来后人数才增加,且2020年新增医药招标采购中心,人员逐渐增加,故人员经费较2019年增加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06万元,增长90.73%,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成立之初人员较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万元,减少24.61%,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医疗救助资金拨付较多。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基本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52.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做2020年预算时,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8万元,减少87.53%,主要原因是医保局2019年购置公务车费用为17.9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也无年初预算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做2020年预算时,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医保系统各单位到我区调研医保工作,各地医保局到我单位学习交流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减少84.67%,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接待批次较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17万元每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运输费、商品和服务费、印刷费、咨询费、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06万元,增长90.73%,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成立之初人员较少。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55.65%,主要原因是医保局2020年增加了新的法律法规培训会等。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局2020年没有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应急保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4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和业务宣传印刷及广告宣传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76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单双解人员医疗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按时拨付医疗补贴资金,达到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95.2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资助参保人次6300人次,支出金额100万元,二是资助参保人次与计划参保人次比例为100%。我区资金拨付准确及时,参保资助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2.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766779

附件下载:

2020年度医保局决算公开表.xlsx
2020年决算公开目标自评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