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直通车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0 |
发布日期: 2025-07-10 14:21:43
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过度检查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80.45万元,处违约金8.045万元。
二、江津傅荣福中医(综合)诊所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傅荣福中医(综合)诊所存在违反价格规定、超限项目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7.37万元,处违约金17.37万元。
三、江津魏洪俊中西医结合诊所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魏洪俊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过度医疗、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4.76万元,处违约金14.76万元。
四、江津华恩中医医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华恩中医医院存在空床住院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4.79万元。
五、重庆市江津区第三人民医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江津区第三人民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过度医疗、空床住院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98万元,处违约金2.67万元。
六、重庆茂康惠民何英大药房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茂康惠民何英大药房存在未执行处方外配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甲方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53万元,处违约金0.23万元。
七、江津双福佳华医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双福佳华医院存在过度医疗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35万元,处违约金2.35万元。
八、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存在空床住院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11万元。
九、江津鼎山医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鼎山医院存在过度医疗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10万元,处违约金2.10万元。
十、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存在超限用药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08万元,处违约金0.21万元。
十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卫生院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卫生院存在空床住院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72万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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