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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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3-31 10:19:19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内容

法定依据

1

对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政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是否规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2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和个人是否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3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调查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

4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调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政策等进行调查

《药品管理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5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医疗救助基金是否规范使用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6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检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是否合规

《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

7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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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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