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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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拟将李市中心卫生院纳入特病诊断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7 11:56:54

我局拟将2026年2月评估合格的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纳入特病诊断医疗机构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2月27日至3月4日。

拟纳入特病诊断医疗机构管理的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特病诊断病种

1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三角坝社区骑龙路2号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张筱敏,联系电话:47566105。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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