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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事指南(异地就医篇)

发布日期:2025-12-25 10:09:52

异地就医备案

一、哪些情况需要办理

我市参保人在市外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备案,市外住院(四川省除外)和特病门诊需要备案,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医保码)在异地已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二、需要准备和提供的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可登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底部【服务】,在服务页面【异地就医】模块,根据需求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或【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备案】,进入【在线办理】页面办理。也可登录“渝快办”APP,点击【办事】,在【医疗保障】模块点击【更多】,根据需求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或【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备案】,进入【在线办理】页面办理。还可通过拨打备案电话办理(仅限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为三个月)。

(二)现场办理。到居住地就近的全区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便民服务站办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四、办理过程及时长

网上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下到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五、注意事项

1.备案开始日期需早于实际就医时间,若备案时已经住院,开始日期需备案到入院时间之前。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北京、天津、上海、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办理特病门诊备案,需选择1-2家特病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备案所选的医院需是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的医院才可直接结算,具体医院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附件:网上自助办理操作指南

方式一

1.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点击【服务大厅】,点击底部的【服务】;

2.在服务页面【异地就医】模块,根据需求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或【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备案】,进入【在线办理】页面办理。

方式二

1.登录渝快办APP,点击【办事】,在【医疗保障】模块点击【更多】;

2.根据需求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或【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备案】,进入【在线办理】页面办理。

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一、哪些情况可以办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职工医保(包括住院、特病门诊、普通门诊)、居民医保(包括住院、特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报销范围且未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办理手工报销业务。

二、需要准备和提供的资料

(一)住院报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住院病历资料(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小结、医嘱单、手术记录),加盖医院鲜章;

5.银行账户信息;

注:外伤住院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新生儿随法定监护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时,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门诊报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4.门诊病历资料(处方底方或急诊诊断证明);

5.银行账户信息。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可登录“渝快办”APP,点击【办事】,在【医疗保障】模块点击【更多】,根据需求选择【医保门诊费用手工报销】或【医保住院费用手工报销】,点击【在线办理】进入页面办理。

(二)现场办理。

1.职工医保:由参保人(代理人)将资料交至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综合窗口办理。

2.居民医保:由参保人(代理人)将资料交至就近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科办理。

四、办理过程及时长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27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销费用。

五、注意事项

住院病历资料(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小结、医嘱单、手术记录),一般在办理出院后2周左右(具体以医院规定的时间为准)需单独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院鲜章。门诊报销时如有药品费用,需提供药品处方。

附件:网上自助办理操作指南

1.登录渝快办APP,点击【办事】,在【医疗保障】模块点击【更多】;

2.根据需求选择【医保门诊费用手工报销】或【医保住院费用手工报销】,点击【在线办理】进入页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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