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9 16:06:12 大 中 小
一、江津区陈辉发诊所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区陈辉发诊所存在医保系统内外网未隔离使用、未悬挂医保定点标识牌,未张贴医保投诉电话和设置医保宣传栏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暂停其医保网络结算1个月。
二、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卫生室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牛坪卫生室分室存在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该卫生室分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追回医保基金0.268万元,处罚款0.536万元,暂停医保网络结算6个月。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进销存管理不规范、在疗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未优先使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价格较低的药物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卫生室分室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4.94万元,处违约金9.88万元。
三、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社区卫生室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社区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书写处方、串换项目、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卫生室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2.76万元,处违约金5.52万元,暂停其医保网络结算1个月。
四、江津区广兴镇红塘村卫生室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区广兴镇红塘村勤俭卫生室分室存在未按规定书写处方、串换项目、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该卫生室分室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4.47万元,处违约金8.94万元,暂停其医保网络结算1个月。
五、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卫生室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卫生室、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新村卫生室分室、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大地坝卫生室分室均存在在疗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未优先使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价格较低的药物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卫生室、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新村卫生室分室、江津区李市镇沙埂村大地坝卫生室分室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分别为2.84万元、1.79万元、0.94万元,处违约金分别为5.68万元、3.59万元、1.88万元。
六、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卫生室
江津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交通街卫生室分室、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敬老院卫生室分室均存在在疗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未优先使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价格较低的药物的违约行为。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协议约定,责令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交通街卫生室分室、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敬老院卫生室分室立即改正上述违约行为,追回医保基金分别为4.34万元、4.06万元,处违约金分别为8.68万元、8.12万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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