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28 16:45:00 大 中 小
我局拟将2025年10月评估合格的1家特病诊断医疗机构新增特病诊断病种、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特病诊断医疗机构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张筱敏,联系电话:47566105。
附件:1.拟新增特病诊断病种的1家特病诊断机构名单
2.拟纳入特病诊断医疗机构管理的1家机构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拟新增特病诊断病种的1家特病诊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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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新增特病诊断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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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得、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 |
附件2:
拟纳入特病诊断医疗机构管理的1家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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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特病诊断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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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江津爱尔眼科医院 |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江新城滨州西路28号(半山府邸26幢)) |
原发性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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