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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江津滨江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13 17:30:00

江津滨江医院主动向我中心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中心从2025年6月13日起解除江津滨江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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