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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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9848341A/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津信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信访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7 17:48:25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做好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全区信访接待场所防控工作

全区各级信访接待窗口等重点场所要设专人,严格核验进入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对于绿码且现场测温检查无发热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的人员,应予通行;发现红码和黄码人员,应引导至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通知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我区相关规定予以快速处置。要定时对信访接待场所进行消毒。强化信访接待秩序,合理设置米线,防止信访人员反映问题过程中聚集扎堆,增加风险隐患接访窗口不接待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津返津的信访人员。

二、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举措,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出入密闭空间,自觉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一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自觉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报告发病情况及旅居史、接触史,就医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控宣传活动,提醒信访群众做好自身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自觉遵守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规定。要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

四、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反映诉求

要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反映诉求。要信访接待场所门外、接访区域周边各村社区办公室、小区门口、人员聚集区等显眼区域广泛张贴“重庆江津信访”二维码及相应网址,保障群众有问题可第一时间进行网上反映。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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