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0 17:59:38 大 中 小
我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工作要求,对照任务措施分工表,细化措施,积极作为,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办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在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就《公务员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依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我办依法全力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措施有:完善机构,成立了风险评估科,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先后印发《江津区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江津区社会稳定风险分类评估办法》《江津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1+4”制度体系;出台《江津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培育区内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合作机构,推介了11家第三方机构供全区评估参考。
(三)深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大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面向全区公布区长公开电话和全区信访热线:47540621,全天候接听群众信访诉求,并及时交办处理。在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专设电子信箱,畅通群众网上投诉渠道。
(四)依法开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接访,四大班子领导轮流接访,镇(街)、部门领导常态接访的机制。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四级联调联处机制。建立完善“区、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机制,坚持每月定期排查、季度集中排查、重要时节拉网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建立完善涉稳事项处理机制。区信访办专门设立应急调度科,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全区涉稳信息收集,及时转交办理涉稳信息,特殊时期对涉稳事项日研判、日分析、日调度,全区已建立闭环式无疏漏涉稳信息收集研判机制。
2.加强人民调解。
一是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完善访调无缝对接机制。建立了以区信访办、区司法局“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访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指导镇(街道)全面建立访调无缝对接机制,区信访办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和调解工作室,由法律工作者与值班律师专门从事访调对接工作,区信访办及时将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初访案件分流到调解室,使当事人第一时间得到接待,使信访矛盾第一时间得到依法调解。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攻坚行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0年重点信访事项攻坚化解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牵头开展重点事项攻坚化解行动。
3.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依法打击违法信访制度。联合公检法司四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在全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制定《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工作规则(试行)》、《区行政中心办公秩序维护规则》等,有力促进了信访法治化建设。
二是探索推广“最多访一次”制度。为切实解决群众访累,我办依托区网格化云平台和区信访办微信公众号等资源,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造性地搭建起集“网上投诉、智能咨询、在线调处、视频接访、数据分析、督查督办”为一体的智慧信访品牌——江津信访“和平台”,更好更快服务群众。
三是完善联合接访制度。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设立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室,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派员进驻,专职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有序分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做到“诉访事项有分离,诉求救济无死角”。
四是夯实信访阵地建设。率先在在全市开展镇(街道)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打造“休息等候、登记接谈、矛盾调解、视频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开通区、镇(街道)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视频接访和应用全覆盖,积极引导群众进行网络约访,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方便的服务,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力争将江津“和”平台打造成江津信访品牌。明年将继续拓展“和平台”功能,实现与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成为助力“最多访一次”的掌中宝,合力推动信访渠道由“传统信访”向“掌上信访”转变,办理方式由“网上办理”向“掌上办理”转变,信访形式由“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服务内容由“被动等候”向“主动推送”转变。
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实现应评尽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严从实抓好风险评估、审查、考核等环节工作;将不定期对区级部门和镇街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事项评估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涉稳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三是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年。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事项。指导镇(街道)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式解决信访矛盾,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问题纳入到法律轨道解决。建立完善会商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全面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治“大闹大得、小闹小得”和“信访不信法”的信访思想,营造信访工作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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