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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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9848341A/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信访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3-01 09:56:38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信访投诉受理和信访调解工作,并对镇街、部门进行指导。2.负责处理区长(市长)公开电子信箱、区长(市长)公开电话来件来信。3.负责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参与信访事项调解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干部下访群众有关工作。5.负责社情民意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搭建网上信访平台,维护信访信息系统。6.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7个,与区信访办合署办公。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501.22元,支出总计501.22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7.36万元, 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501.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9.5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50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2万元,教育支出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01.22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501.22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7.36万元, 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22万元,比2023年增加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22万元,比2023年增加3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万元,比2023年减少2.5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3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未进行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德丽  联系方式:023-81220601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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