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9848341A/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信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2023-02-28 11:47:37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信访投诉受理和信访调解工作,并对镇街、部门进行指导。2.负责处理区长(市长)公开电子信箱、区长(市长)公开电话来件来信。3.负责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参与信访事项调解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干部下访群众有关工作。5.负责社情民意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搭建网上信访平台,维护信访信息系统。6.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7个,与区信访办合署办公。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4.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4.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5万元,教育支出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4.9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6万元,比2022年减少44.99万元。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德丽 联系方式: (吴德丽,电话:023-81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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