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9848341A/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2026-08-20 19:33:01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3.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4.指导、督促、检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5.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6.定期研究分析信访诉求情况。7.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8.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析研判全区信访稳定工作形式。9.负责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为区政府序列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综合科、办信科、信访稳定协调科。下属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7个。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本级)、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1070.90万元,支出总计1070.90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8.90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资金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0.90万元,较上年减少8.90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资金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90万元,占比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70.90万元,较上年减少8.90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资金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88.39万元,占比82.96%;项目支出182.51万元,占比17.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4年度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0.90万元,支出总计1070.90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8.90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资金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0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资金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59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补缴事业人员2022—2023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0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资金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59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补缴事业人员2022—2023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4年度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43万元,占比77.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3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基本工资调增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9万元,占比1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3万元,增长27.13%,主要原因是补缴事业人员2022—2023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47.69万元,占比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导致医保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7.39万元,占比4.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2.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3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相应增加。公用经费105.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邮电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8万元,下降16.91%,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5.47%,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数减少,但接待总人次上升。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加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信访部门来津协调信访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77.3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数减少,但接待总人次上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87.1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5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0.7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压缩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3.85万元,下降91.23%,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压缩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5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84%。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A4复印纸。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82.5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部门 联系人 |
吴德丽 |
联系电话 |
023-81220601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917.31 |
1070.90 |
1070.90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17.31 |
1070.90 |
1070.90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3. 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4. 指导、督促、检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5.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6.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7.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排查工作。8.负责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紧扣“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核心使命,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培训,着力破解“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难题,突出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
紧扣“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核心使命,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培训,着力破解“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难题,突出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信访业务培训次数 |
次 |
≥ |
5 |
5 |
0 |
100 |
15 |
15 |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定性 |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存在一类问题扣2.5分,无问题得满分。 |
1 |
0 |
100 |
10 |
10 |
|||||
|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15 |
15 |
||||
|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15 |
15 |
||||
|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5 |
1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4 |
97.04 |
3.23 |
100 |
10 |
10 |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万元 |
≤ |
7.5 |
6.34 |
15.47 |
100 |
10 |
10 |
||||
|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定性 |
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10%的,按该项指标分值的90%计算得分;占比>10%,不得分。 |
1 |
0 |
100 |
5 |
5 |
|||||
|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人 |
≤ |
2 |
2 |
0 |
100 |
5 |
5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物业运行费用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吴德丽 |
联系电话 |
023-81220601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68.65 |
53.65 |
53.65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8.65 |
53.65 |
53.65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物业管理、空调维保和包括分摊周边设施的水电费。 |
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物业管理服务达标、适时开展空调维保。 |
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物业管理服务达标、适时开展空调维保。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开展空调维保次数 |
次 |
≥ |
7 |
7 |
0 |
100 |
20 |
20 |
|||||
|
服务质量达标率 |
% |
≥ |
92 |
97 |
5.43 |
100 |
30 |
30 |
|||||
|
保障群众接待大厅正常运转率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30 |
3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90 |
96 |
6.67 |
100 |
10 |
1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德丽 联系电话:023-81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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