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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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9848341A/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信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信访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8-22 15:41:52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3.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4.指导、督促、检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5.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6.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7.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排查工作。8.负责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为区政府序列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科室3个;属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7个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本级)、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31.10万元,支出总计1131.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3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78万元,占75.57%;项目支出276.32万元,占24.43%。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1.10万元,支出总计1131.10万元。收支较上年各增加58.59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16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新增恒大和类恒大项目审计工作专班经费项目、项目信访保障(维稳)工作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16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新增恒大和类恒大项目审计工作专班经费项目、项目信访保障(维稳)工作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0.68万元,占8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77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新增恒大和类恒大项目审计工作专班经费项目、项目信访保障(维稳)工作经费增加、发放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剩余部分。

(2)教育支出3.99万元,占0.3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96万元,占1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6万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4)卫生健康支出39.34万元,占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医疗等保险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45.13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56万元,增长20.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1万元,增长27.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食堂工作餐和办公耗材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23.7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压缩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加油费、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压缩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8万元,增长59.3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加油费、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信访局和市信访办来津考察调研、市信访办来津授课。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42.5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29.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来津考察调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102.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5万元,较上年增加21.67万元,增长73.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食堂工作餐和办公耗材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75.00%,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压缩会议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45.22%,主要原因是开展了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增加了培训资料费、伙食费和授课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44%。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和便携式计算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66.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办及时受理信访事项,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防范稳定风险隐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整体监控

自评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财政归口科室

行政政法科

部门

联系人

吴德丽

联系电话

023-8122060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68.94

1131.10

1131.10

100

10

10

其中:

财政拨款

968.94

1131.10

1131.1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排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及时受理信访事项,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防范稳定风险隐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11月)

万元

600

950.52

58.42

100

15

15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90

100

11.11

100

15

15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90

100

11.11

100

15

15


防控风险稳定率

%

80

100

25

100

20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98

22.5

100

20

20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20

5.46

72.7

100

15

15


2.“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物业运行费用”绩效目标自评综述: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物业运行费用全年预算数为64.21万元,执行数为6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23年按照公开招标合同金额支付物业公司48.28万元和分摊五馆三中心及周边设施电费、水费。主要产出和效果:支付物业公司48.28万元,分摊五馆三中心及周边设施电费、水费,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及周边灯饰、水的正常使用。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物业运行费用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财政归口科室

行政政法科

项目

联系人

吴德丽

联系电话

023-8122060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74.52

64.21

64.21

100

10

10

其中:

财政拨款

74.52

64.21

64.21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及周边灯饰、水的正常使用。


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及周边灯饰、水的正常使用。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服务承接主体数量

1

1

0

100

5

5


服务对象覆盖率

%

80

95

18.75

100

10

10


购买服务数量

2

2

0

100

5

5


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率

%

50

50

0

100

5

5


服务质量达标率

%

80

100

25

100

15

15


购买服务完成率

%

75

75

0

100

15

15


保障群众接待大厅正常运转率

%

95

100

5.26

100

25

2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70

90

28.57

100

10

10


3.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德丽    联系电话:023-81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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